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轩昂番外(与嘟嘟)(2 / 2)

“那你会干啥呀,跳房子,玩弹珠,滚玻璃球?”嘟嘟又问。

“我会弹琴。”轩昂说:“这样吧,我可以送几张票,让你的小朋友看我弹琴。”

女孩撇嘴:“弹钢琴有滚玻璃珠厉害吗?”听起来好像不太厉害喔。

“你的小朋友们大概不觉得厉害,但他们的爸爸妈妈肯定会觉得厉害的。”轩昂说。

“哇喔?”嘟嘟眼睛亮了:“舅舅跟爸爸一样厉害。”

嘟嘟的爸爸,就是所有小朋友的家长都认为最厉害的那个爸爸。

看来小舅和爸爸一样厉害呢。

虽然舅舅害她没面子了很久,但现在嘟嘟已经喜欢他了。

怜爱了呢,她的瞎子舅舅!

不过嘟嘟又担心一点:“可是小朋友们的爸爸妈妈会去看你弹钢琴吗?”

“会的吧,应该会!”轩昂笑着说。

他出国到现在整整八年了,在完成六年学业后,顶着总团连番给的压力,他用了两年时间,在欧洲各国参加了大大小小将近两百场钢琴比赛。

他从一开始就被出版商封杀了,但他的手还在,他有一大批优秀的原创作品。

而当无法用出版出人头地时,他就只能用参加比赛的方法。

最终,他在慕尼黑遇到了一位非常优秀的,国际级钢琴家,那位钢琴家非常赏识他,帮他联络,在慕尼黑出版了一系列的钢琴曲。

渐渐的有人请他开演奏会了,还有大剧院,大导演愿意跟他合作,请他参与制作大型歌舞剧了,轩昂在西方也算声名鹊起了。

而这时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决定,他推掉一切邀约,并向所有的友人,导师们宣布了自己将要回国的消息。

听说他要回国,曾经鼎力支持他的那位钢琴家非常震惊。

因为在西方人的印象中,东方既没有钢琴艺术,也没有钢琴发展的环境与土壤。

那位钢琴家还认为,一个钢琴艺术家也只有在欧洲,在西方才能扬名。

轩昂要回华国去做一名演奏家,他既不理解,也不支持。

他甚至还认为轩昂是被国内关系给胁迫了,还承诺,只要他留在慕尼黑,自己就会帮他把他国内的亲人全部移民出去。

当时轩昂是这样说的:“先生,华国有两千年的文艺史,虽然我们没有钢琴,但我们有很多种乐器,都跟钢琴一样,源远流长,并形成了其独特的文化,而且华国人不是不懂艺术,他们不但懂,而且品位非常之高,那不是来自于某个阶段的教育,而是一种,来自文明古国,几千年的文化传承所积淀的,审美眼光!”

那位钢琴家说:“也许你是对的,但你不得不承认,钢琴于华国人,就像京剧于我们西方人一样,我们会慕名前去瞻仰,但因为本身的文化差异,是引不起共鸣的,而艺术最需要的,就是观众与钢琴家之间的共鸣,既你连共鸣,知己都找不到,有怎么能在将来进行持续的创作。”

轩昂也不知道钢琴在东方会不会有知己。

他下定决心回去,只是因为再呆下去,他就要害姐姐和姐夫从此以后人生和事业都得到头了。

他不能那么自私,在姐姐拼尽全力送他出国后,斩断她的理想,只为让自己功成名就。

而就在听说他要回来后,总团上下大喜过望,吴团长更是激动的手舞足蹈,并当既筹备了一场只属于轩昂的独家演奏会。

而各大媒体,报纸也刊登可大段大段的,关于轩昂的介绍,以及他要演奏的,诸如贝多芬、肖邦、李斯特等人的生平,音乐风格等。

收音机,电视台也竞相放起了各位钢琴大师的名曲。

就现在,随便出门,进了哪个胡同,那音乐必定已经从样板戏改成钢琴曲了。

至于陈轩昂,跟在国外享誉盛名,在国内默默无闻的思雨完全不同。

他在西方只是千千万万籍籍无名的钢琴家中的一个,但在国内,因为他留学了,还回来了,再加上总团的大力吹捧,居然反向出名了。

现在,新闻登了,演出排好了。

而演出票,据说在开售三个小时后就完全售罄了。

轩昂还不敢肯定观众会不会有共鸣,但他敢肯定的是,等他的独奏会开始,现场将座无虚席。

钢琴在华国只是一门新兴艺术,人们还不了解它,也不懂得如何欣赏它。

但他们给予它的热情和关注,就像它正在逐渐打开的国门一样,都是一种试探性的尝试,又抱着无比的热忱。

大院里那帮笑话嘟嘟的小屁孩儿,他们不懂音乐,不懂钢琴,但当嘟嘟的舅舅坐在台上弹奏,而台下座无虚席,他们肯定都会傻眼的。

想想轩昂就替嘟嘟觉得开心。

这时嘟嘟忽而问:“瞎子小舅,天都黑了,你还戴着墨镜,还抱着我,能走吗?”

轩昂要穿帮了?

他说:“瞎久了就习惯了。”

“哎,那个是小玉阿姨,你看到了吗,别躲呀,她是个好阿姨。”嘟嘟又喊。

轩昂看到宋小玉了,估计应该是来找他的,下意识就躲起来了。

而说起宋小玉,就得说说他的感情生活了。

他不喜欢宋小玉。

倒不是说对方不够优秀,而是,他喜欢的是跟他母亲一样,既拥有女性的小温柔,又拥有男儿般的,勇者胆识的女性。

他从小喜欢班上一个矮矮的,瘦瘦的,皮肤黑黑的,被大家称做丑小鸭的小女孩。

那女孩姓王,是他所就读的,十二中王校长家的侄女。

轩昂喜欢她的性格,也喜欢她的文彩,一直都在默默暗恋对方,并且在出国后,虽然通信极为艰难,但他一直跟对方保持着通讯。

那个女孩中学毕业后进了医院,并且也申请了公派留学,不过她去的是国。

而等她到了国之后,轩昂曾专门打听到对方的学校,专业,并寄了信去,诉说了自己对她的爱恋和仰慕。

丑小鸭大概也没想到,一个从小就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,钢琴王子会暗恋自己,她不敢相信,且受宠若惊,但同时,她也对轩昂坦诚,说自己虽然能写点小文章,当并不打算当个作家,她的理想是在国当医生,名利双手。

她还说,自己出国就是为了留在国,而且在择偶时,对于男性,会把经济能力,财力看的比外貌更重要。

然后对方委婉的告诉轩昂,她邀请他去国,并希望他能用他在北城的财产资助她一把。

当然,只要他支持她成为医生,她回会用一生来支持他的钢琴事业。

这在任何人看来,都是一种强者对强者,强强联盟的双赢联姻,只要轩昂答应,他的社会地位,财产,就可以轻轻松松跻身发达国家中产行列。

但当时的轩昂是个被出版商封杀,在酒吧弹钢琴谋生的穷学生。

虽然在北城他有很多东西,但在轩昂的认知里,那并非处于他的财产,而且他早就把东西都留给姐姐了。

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富有的人。

所以,他拒绝了对方的建议,那段还未开始的恋爱也就无疾而终了。

也是从那时起,轩昂就不想谈恋爱,也不想结婚了。

他知道宋小玉的意思,知道她从小喜欢自己,想跟他结婚。

可他曾经没有爱过她,将来也不会爱她,就那样稀里糊涂跟她结婚,于她来说未免太残忍了点。

轩昂躲开了宋小玉,却又迎面装上冷梅。

冷梅看得出来他在躲宋小玉,而她在年龄大了以后,思维也走上了她老妈梅霜的老路,她拉过嘟嘟的手,问:“轩昂啊,你觉得嘟嘟可爱吗?”

乍一见,轩昂觉得嘟嘟跟曾经那白嫩嫩,软嘟嘟的样儿完全不像了,一点都不可爱,简直跟他漂亮可爱的姐姐迥异,都不像他姐生的。但他才跟她玩了一会会儿,就完全否定了自己最初的想法,她虽然皮肤黑黑的,脾气倔倔的,可她那么活泼,那么生动,她让轩昂觉得,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这么可爱的孩子了。

“可爱!”他由衷的说。

冷梅说:“跟小玉结婚吧,很快你也就可以有这样可爱一个宝宝了。”

“不不,这世界上可爱的孩子,有嘟嘟就够了,我不贪,也不是那种看到别人有什么,就费尽心机,自己也想得到的人。”轩昂说。

冷梅叹气:“你姐说你虽然看着温默,但是个最固执的,看来还真是。”

他除了音乐就没有别的爱好,既不贪财,也不贪图享受,他的思维中只有音乐,创造音乐,用音乐表达人生。

这种人,除非他自己愿意,你是很难说服他的。

既劝不得,冷梅也就不劝了。

嘟嘟不好好走路,非得蹦蹦跳跳,刚好到一个台阶处,眼看栽倒,轩昂冲了过去:“宝贝小心,要摔倒啦!”

嘟嘟先说:“谢谢瞎子舅舅!”

但她也是个聪明的孩子,她立刻就醒悟过来了:“不对啊舅舅,你不是瞎子吗?怎么能看到台阶的?”

冷梅也才见轩昂,正好看他戴着墨镜,吓一跳:“轩昂你眼睛看不见了?那你还怎么弹琴?”

轩昂忙挤眼睛,还想再多骗嘟嘟会儿,但他的小外甥可聪明了,而且她是有脾气的,双脚蹦蹦,小女孩撇嘴哭泣:“小舅你居然是个骗子,呜呜,我再也不爱你了!”

轩昂还没看过女孩子哭,给惹了个手忙脚乱:“我不是故意的,只是想跟你玩一玩!”

甥舅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,嘟嘟越听越生气:“哼,你是个坏舅舅,我不爱你啦!”

女孩跳上围墙,在轩昂目瞪口呆的眼神中,连蹦带跳的跑远了。

舅舅给嘟嘟带来了很多礼物,有小朋友们最羡慕的彩色连环画,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,还有美人鱼,丑小鸭和白天鹅,还有很多超级好看的小裙裙,孩子们最喜欢的各种蜡笔,水彩笔,水晶球,带芭蕾人偶的八音盒等。

其实不必等到独奏会。

天才的钢琴家陈轩昂是个传奇,他的故事被人们口口相传,随着他回归了,要开音乐会了,从总空到各个文艺单位,乃至整个北城,所有人都在议论他,总空大院里一帮小屁孩儿,一首完整的钢琴曲都没听过,但再说起轩昂时,可不敢再喊他叫叛徒了。

唯独嘟嘟,不但不喜欢舅舅带来的礼物,还因为他骗了她而耿耿于怀,但凡看到舅舅,就会像只小猴子一样,立刻蹦远,躲起来。

当然,她并不懂得啥是个演奏会,所以直到爷爷奶奶把她带到演奏会现场,直到舅舅上台前,嘟嘟并不知道舅舅的优秀来自于何处。

她只是个小宝宝,跟着爷爷奶奶来看演出的。

院里很多小朋友也都来了,但是坐在后面,只有嘟嘟和爷爷奶奶坐在第一排。

真正优秀的钢琴家是什么样的呢?

嘟嘟因为从小跟妈妈跳芭蕾,于芭蕾舞曲可熟悉了,但她跟着妈妈只是好玩,她并不喜欢跳舞。

而陈轩昂在台上演奏的第一曲,柴可夫斯基的《胡桃夹子》,是嘟嘟还在娘胎里时就在听的胎教曲。

她的耳朵都听起茧子了,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。

但当轩昂的手轻轻按上琴键,当他扬起那张五官分明,鼻梁悬挺的脸,当他忧郁的双眸凝视琴键,当琴声宣泄而出,嘟嘟从这古老的曲子里,却听出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新奇。

从舅舅的琴声里,糖果仙子的轻盈可爱,欢乐甜蜜,《阿拉伯舞曲》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,以及《牧童》,当它随着琴键倾泄而出,嘟嘟恨不能站起来,跟着音乐翩翩起舞。

下一首是《浮士德的天谴—妖精之舞》,这是嘟嘟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,她也从不曾对芭蕾感过兴趣,但在听到它的那一刻,她的脑海里立刻就有了芭蕾舞者翩翩起舞的片段。

台上的钢琴家演奏的无比投入,台下的观众或者懂,或者不懂,但轩昂的琴声有种魔力,能让人带入自己的情绪。

当《普罗米修斯》结束时,嘟嘟举手鼓掌,并对爷爷说:“爷爷,我想跳舞!”

冷兵一愣,旋即说:“但你原来总说你要当飞行员。”

女孩趁着鼓掌间隙高声说:“但舅舅的琴声让我觉得跳舞是件超级开心的事呀。”又问:“开战斗机能像跳舞一样好玩吗?”

冷兵再度愣住,终于还是客观的说:“不但不好玩,而且随时会有生命危险!”

“我要跳舞,我想跳舞!”嘟嘟说着,开心的朝台上挥舞起了手臂。

因为舅舅欺骗过她,嘟嘟依然不喜欢舅舅。

但舅舅的琴声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开心,女孩也终于懂得为什么妈妈总会说,当有轩昂伴奏,舞剧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了。

坏坏的舅舅弹的琴可真好啊,琴声或急或慢,蕴含着的感情或快乐或悲伤,它牢牢牵着嘟嘟的,以及在场所有观众的心。

于轩昂,这是验证华国人是否懂钢琴艺术的试探,而于嘟嘟,这是她音乐美学和思想的启蒙。

在此之前,嘟嘟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,而在听完舅舅的演奏会,在如雷动的掌声里,嘟嘟确定了一件事情:她要在轩昂舅舅的伴奏下,像妈妈一样,永远生活在舞台上,灯光下,琴声中。

她要跳一辈子的舞!

而轩昂,也从如雷般的掌声中确定了一件事,在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的古老国度,长久的历史传承让他的同胞们更加懂得欣赏艺术。

艺术无国界,它是只要艺术家足够优秀,表现的足够好,就能引起大众共鸣的东西。

或者如今的钢琴艺术在国内还算小众,但观众足够热忱,他们对他还抱着一种偏见,一种,自己培养的孩子终于登上殿堂式的,偏宠,宽容的偏见。

所以他们给予他的掌声,比之他的真实水平还要更多更多。

陈轩昂一身西装笔挺,长发飘逸,走到台前鞠躬,大幕闭合的同时,属于他的钢琴时代,也在华国拉开了帷幕!

《番外完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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